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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0
故乡的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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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有钱是一种活法,没钱也有一种活法。我老婆从我的旧文集里找到这篇几年前写的没有写完的回忆录片段,我重新看过,觉得写的蛮生动有趣的。也贴出来,免的弄丢了。中文里有个词叫做故乡。故乡的概念,我认为是一个人曾经的完整的生活过的一个环境,而不仅仅是一个特定的地方。在故乡的概念里,有那故时的土地,房子,人物,生活等等。在离开故乡那么久之后我很能对那里的一切怀有细致而深刻的印象。可见儿时的记忆在一个人的脑海中影响之深刻。但是在这个剧烈变化的年代,土地的面貌在发生剧烈的变化,人口频繁的流动;故乡的印象在许多人的心里已经被分裂,击碎。物非人亦非的沧桑感是难以避免的。还好,我的家乡位于偏僻的山村,那里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生活还是保存了浓郁的故土风貌。我回忆这么多年走过的路,真是颇有几分慨然!
记得95年夏天跟村里的小四去武汉打工的情景,历历在目。那年哥哥刚结婚,在他那个泼辣的媳妇的操纵下,刚刚结婚的哥哥就和父母分家了.我们搬到了土坯屋去住。高一暑假的时候父亲听说小四要去武汉和他的老舅一起打工,就问能不能带我同去。小四有些犹豫,我说我能吃苦,身体又好,没问题,于是就跟他一起去了。这是我第一次去远门。92年的武汉其实并不是怎么发达的一个地方,据说前任总理评价它为“中国最大的县城”,但是在当时的我的眼里看来,这还是一个巨大的城市。我们的工作是给一个公司的屋顶做防水。我不知道小四的老舅的脑袋是不是灌了水,为什么要选择在夏天去做防水。武汉的夏天是何其的热?而防水是需要用火把那油膏融化后在浇灌到屋顶上。我们把一口大锅从地面拉到屋顶上,再弄一些木柴,油膏是从一个批发站里拉来的。我记得我和小四做搭档把100斤一袋的油膏往车上甩的时候,我自己差不多连人带油膏被甩到车上。小四当然没问题,他长的十分健壮,而那是我才16岁。当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屋顶上架起锅熬油了。油从凝固的状态熬成粘稠的液态后,再用小桶一桶桶的拧到屋顶各处,用铲子涂在上面,上面盖一层尼龙步,再涂,一般是三油2布,但是老板为了赚钱就会搞成2油一布,业主也很精明,有时会拿着剪刀上来抽查。具体怎么偷工减料我现在忘了,但是这事给我一个印象:人为了赚钱会想处各种歪点子的,因此严厉的监察是必要的,此为后话。武汉的夏天的中午,楼房屋顶的温度至少在40度以上,我们的旁边还架着劈柴烧火,该有多热真是不可想象。我记得那时候备有一个铁桶,桶里装满一桶开水,撒进一包茶叶,五个人很快就能把那么一桶水给喝光。还有一个难受点是气味。油膏融化后会散出非常刺激的味道。10天后5个人就有三个人吃不消了。我居然没有什么事,大概是年少气盛的缘故。离家的时候我带了两本书,一本是高一英语教材,一本是物理解析,晚上下班之后无事可做,我们住的是几个人一间的棚户区,棚户里有很多间小屋,里面住的都是来武汉打工的农民,棚户区的印象是:黑,脏,乱,就好像乞丐的脸一样。大家都把草席拿到大街两旁去睡,因为外面有风。于是我在路灯下读英语。我那时读书很卖力,大概是受了这工作的刺激,凉风习习的夜晚有很多美妇在街上走来走去,更是让我感觉和她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我想在民工的心理一定非常普遍,所以我愈加努力读书,决心改变这种生活状态。工钱是每天10块,我现在记得还很清楚,当然我并没有接触到这笔钱,回家后小四直接给了我父亲,然后充当了下半年的学费。那一年祸不单行,我母亲又患了严重的贫血,当时我们不晓得那是贫血,只看到她的脚肿的很厉害,都不能走路了,那时候我们都以为她快要死了。我打工回来后开学不久农忙就来了,要收割水稻。家里就剩下父亲一个劳动力,我只好请假回家。那一个农忙季节是我经历的最辛苦的一次。那时候姐姐在广东打工,哥哥结婚分家,根本不帮手,母亲生重病。农忙的内容是先收割小麦,捆扎挑回后耕地,抽水插秧。在我们那里那种小麦水稻轮作的生产方式中这是最繁忙的一季。村里很多人都不相信我们能挺过去,结果我和父亲最后还提前把所有的事情都摆平了,在10天左右的时间我瘦了上十斤。每当我们收割完一块地的小麦后父亲马上耕地,上水,接着我去插秧,然后父亲去耕另一块地或者去拔秧苗。我插秧飞快,可以左右换插,这个功夫就是那时候操练出来的。插秧最痛苦的感受一是背疼,因为老要弯着,正所谓脸朝黄土背朝天;二是手指会受不了,因为秧苗要靠指头把它送到泥土里去。这是一段非凡的经历。我相信那一年的经历在我父亲心里也一定是最深刻的,那也是他所经历的最严酷考验的一年。幸运的是:插秧过后,母亲没有死,诊断结果为贫血,而我父亲意外的给她吃了一种治疗蛔虫的药居然把她的病给治好了,现在想来,大约是我母亲一直不注意饮食卫生,结果蛔虫长多了导致严重的贫血。对于严重贫困的家庭来说,父亲的这一个药方实在是太好了。哥哥是个没有主见的人,他仅仅念了个小学就毕业了,那时候他不晓得读书有什么用,整天就和一帮伙伴掏鸟窝,打架,打乒乓球,那时村里的小学只有一个用水泥糊的乒乓球台,抢不到台子,他们就把那唯一的台子也砸舍了。后来他回家了,父亲先是送他去民兵连打靶,在教育子女方面,父亲也没有任何主意,等哥哥熬到16岁的时候时候,家里熬不住了。父亲认识了一位城里的大哥,那位大哥在税务局里做事,他的夫人在应山县麻纺厂里做总会计,在80年代的中国,百废待兴,干什么都赚钱,麻纺厂在那个年头效益不错,厂长坐的车比省里的干部坐的车都高档,因此能在麻纺厂里干活,是一件荣耀的事,那是十拿九稳的铁饭碗!
我父亲觉得哥哥如果能捧到这个铁饭碗,就决定性的跳出了农门,于是他对他的那位结交的江湖大哥展开攻势。我记得那时父亲是村小队的队长,承包了一口让许多人红眼的大鱼塘, 我们几个小孩经常割草扔到那个池塘里去喂鱼。平时都没有吃几条鱼的,到过年的时候,父亲架起抽水机,把池塘的水抽干,那时候全村的人都跑过来围观,人人手里拿着个网鱼的鱼兜,想凑空兜一筐。
腊月的风凌烈异常,为了把那口20亩大的鱼塘抽干,我陪着父亲在那露天的池塘边睡了好几宿!人心不古啊! 我们那个小村子虽然地理偏僻,可是村民偷偷摸摸的手艺并不见得落后!那时候即使在水塘里放下好多树枝,这样鱼网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可是如果你因此而以为会高枕无忧的话,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到过年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每日割草喂饱的鱼会象蒸馏锅里的水分一样被蒸发的无影无踪!
因此晚上必须把人去守侯,父亲怕鬼----你不晓得鬼为什么就喜欢塞在乡间里:在乡间幽暗的房间里,漆黑的树林里,河水里,到处都好象晃佛着鬼的影子,鬼存在于乡间的村民心里每一个角落。那时候傍晚的时候,无事的村民经常做的一件事就是聚到我们家里谈鬼!80年代初的世界已经在孕育着第三次信息产业革命,可是我们这个小山村里用电还紧张,经常停电,人们倒是更喜欢用煤油灯:便宜!我们家里的煤油灯就是我一手做成的,拣来几个空的墨水瓶,洗净了,再找个啤酒瓶盖子,用钉子啄个空,在用罐头瓶的大铁皮盖子卷个小管,用妈妈一手纺的棉线重叠,搓成一跟灯芯,穿过那个铁管,固定在啤酒瓶盖子中央的小孔上,套在墨水瓶里就是一盏煤油灯了。人们聚在我做的那盏昏黄的煤油灯下讲述着七乡八户的鬼故事,我在灯下的平凳上做作业,听那些无奇不有的鬼故事,不时的毛骨悚然,困了也不敢到里面的房间去睡觉,因为那里面没有灯,漆黑的夜晚助长了联想的翅膀,无形的可怕的鬼会从四面八方扑过来!但那些白天干完了农活的庄稼活的人们晚上却不见的疲倦,他们会津津有味的讲到我眼皮打架还没有丝毫罢休的意思!于是我只好一个人摸到那个黑黑的房间里,把脑袋蒙起来睡觉,大概这样蒙着头睡是缺氧的,不利于大脑发育。于是后来我反思自己为何读书比同龄人笨时,就不时拿这段可怕的经历来做借口。
父亲虽然能言善辩,和那些个村民扯起来滔滔不绝,可是却胆小如鼠。他甚至不敢一个人到屋子后面那个漆黑的茅坑去拉屎!更别谈一个人去村子边上的池塘边上守夜了,于是只好扯上我。乡村的夜晚是没有路灯的,不下雨的时候只有星星和月亮。夏天到了,池塘里稀稀拉拉的长了些荷叶,蛐蛐在草丛里唧唧的叫,萤火虫在草丛里飞舞,小村庄静静的漂在三面环河的土地上。
夜晚偶尔会被在荷叶间扑腾的草鱼的戏水声震醒,幼小的心灵充满了恐惧。
下雨的时候,比较难受,父亲也找到了偷懒的借口。可是每年年关捕鱼的时候,捕到的鱼总是比预计的远远的要少。不过反正也没有多大成本,包下个池塘也不用上缴村里多少钱,只要把一部分鱼拿出来各家各户分一点就行,所以父亲也很满意,他本来就是个容易满足的人。
腊月间池塘抽水的时候,因为水是日渐的少,于是我们得天天去池塘守夜。如果说夏天守夜,漫天的星星和漂香的稻田还能带来一点浪漫的幻想的话,那么冬天就没有一点舒适可谈了,没有搭草棚的时候,半夜里经常会被冻醒,第二天的清晨的被子上会覆盖上一层白白的霜。寒冷确实让人比较怯意。可是带水气的寒冷简直让人难受无比。
待到那水只能覆盖住池塘里最后那一个大水坑的时候,已经能看到很多鱼儿在水中闹腾。池塘四围坐满了目光垂涎的人,手里拿着网兜----虽然这池塘是我家承包的。
父亲叫我拿着长矛站岗。
那个长矛是父亲为了看守鱼塘专门找镇上一个他说他很熟悉的铁匠铺专门给他定做的,多加了很多的钢~!是真材实料!父亲给它配了跟结实的木柄,于是这个看上去很威风的家伙成了我童年跟小伙伴打架时最好的玩具,我经常拖着它满村跑!还会拿着它煞有其事的摆弄几下,父亲看了,说这小子有练武的天分。准备等我小学毕业后送我去少林。
有一次两个走门串户的河南江湖艺人走到我们村里来了,大冬天的没有地方吃住,于是他们推荐他俩去找队长,我父亲天性爽快,一口答应,我家有三间闲置的土屋,于是让他们在那打地铺,那两个家伙自称练就一身本事,脑袋可以砸碎啤酒瓶并亲身示范,父亲寻思着要把我送给他们一起学武,免得日后要遭他人欺负,还好,在城里麻纺厂上班的哥哥恰好回来,把他们骂跑了------这是后话。
其实想想:那时如果真的跟他们走了,说不定可以跟武松一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用受这学位的鸟气,未尝不是件好事。
那一年鱼塘很争气!捞了上十条十几斤一条的大草鱼----这不是多见的事!在印象中我好象还没有见多那么大的鱼!
不过遗憾的是:那些与我一条也没有吃上,父亲找了个大板车,把它们统统拉到城里他的那位江湖大哥那里当年货。
这样的送了大概两三次,哥哥终于被安排到麻纺厂里当临时工。
父亲很高兴!
家里终于有了个国家人------我们以为那真是个国家人了,我们以为哥哥从此以后真的走上了康庄大道。
错觉是无时不在的。就好比当我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又何尝没有这样的错觉呢?甚至到我拿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居然还愚蠢的蒙上这样的错觉------看来鬼真是害人不浅啊~ 要不是它老人家瞎的我小时候经常的蒙头大睡害的大脑缺氧,也许我不会犯下日后如许多愚蠢的错误了。
但它害人也不够深!假如我因此而弱智,没有读书之可能,就一直蒙在那棉被里,如同我的父母,一直呆在那被绵延的山脉包围的土地上一样,从此上了许多对外世的期盼。
哥哥终于以临时工的身份在麻纺厂上班了,父亲的头明显的高昂了许多。我记得念小学的时候,学会一个单词:工作 , 我问父亲:哥哥在麻纺厂上班能叫做工作吗?因为在我那时的心头,工作是一个神圣的名词:隐隐约约的感觉带那里面有神圣的国家的概念。国家是什么? 那是个和我们老百姓毫不相干的高高在上的概念。什么人能够工作? 当然是国家干部了。既然哥哥在麻纺厂里上班,咱就感觉他应该是个国家干部了,父亲当然也这么想,于是来我们家喝酒的乡干部来的更勤了。
父亲对国家干部这个名称有痴迷的热爱。
他年轻的时候,正是大集体时代。那时候时兴修建大工程,他说他曾当到县长的秘书的职位,反正那一段经历是他一生的荣耀,小时候只要家里来了人,他们聊天,聊到后来父亲总要把他那段经历用各种手法生动的再现一遍,我都听的耳朵出老茧了。父亲本来擅长言辞,在加上添油加醋的渲染,他把他那段经历阐述的细微,生动,豪迈,几乎到了伟大的地步。
但是后来,不晓得怎么的,他回家了。从此和土地打交道到现在,期间没有任何和种地无关的作为。我奇怪:难道自从我出生后,父亲就决定改头换面,金盆洗手不干那国家干部的勾当?但是他多次的给他那位县里上班的江湖大哥送礼,仅仅为了给哥哥获得一个临时工的角色,真是让人迷惑不解。
看来父亲被压的喘不过气来,倒是千真万确的!
我们家有5个小孩,大姐是天生的精神病人,接下来是大哥,他小学毕业后无所事事,一事无成,好歹父亲把他塞进了麻纺厂,大哥下面是二哥,这个精明的家伙命不大好,精明过头了,小时候喜欢偷着出门去玩水,结果给玩到水里面去了,偏偏又没有淹死,给救了上来。我父亲没有任何其他的技能,不过,他居然懂得人工呼吸,据他后来回忆,他硬是亲口把他的这个宝贝儿子给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不过,从此带给他一生的负担。因为这个精明的小子从此便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傻瓜。
二哥下面是二姐,我是老幺,据说是避孕措施不当,意外的来到这个世界上-----哎!这个落后世界啊!
父母别无所长,却要养着这样一个结构特殊的家庭,其困难可想而知!
我记得我们所有的小孩从小便无一例外的被要求帮家里干活。
我几岁的时候,便被要求去摘绿豆,绿豆在成熟的时候,会由青变黄再变黑,黑了的绿豆如果不及时摘下来,便会爆在地里,可是偏偏不是所有的绿豆一起黑!还有摘棉花,棉花跟绿豆一样不会一起开,今天开一朵,明天开一朵,棉花虽然不会爆在地里,却会落在别人的袋子里-----乡村里有的是勤劳的人,他们精细的眼睛会盯住这片土地上的任何可资利用的东西。然后就是挑猪草,偏偏我又很弱智:并不是所有的草猪都会吃的。而田野里野草的品种又是那么多,以至于到现在我还是叫不出一种野草的名称!
讽刺的是:后来上大学,我居然念了林学的本科,本科念完了的时候,我还是记不住几种树的名称,重现了儿时挑猪草的困惑。
还有就是放牛。
放牛其实是最轻松的活儿,无须弯腰动手,可是我却最怕它:因为耗时无数!其他的活儿你可以赶忙,加把劲干完早些收工,可是我却无法把握牛的嘴。
到了庄稼成熟的时候,小学就会放假,所有的小孩都会回家帮父母一起劳动。
我们家少了2个主要干活的人,因此我这个老幺就当的很不舒服了,阳历四月稻子播种,要到村子南头去抗沙回来铺种床,车水。所谓车水,就是用人力摇动水车抽水,那时小巧便宜的抽水机还不多见,于是只好用那种木头结构的水车抽水----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我相信这样的水车至少工作了2000年! 可是到现在我们还在用它,大人个高,用木拐带动水车的转轴,小孩子个矮,就用手直接捏住转轴,那个转轴的柄偏偏又是那么粗糙。即使不断的用水来润滑,还是非常的疼。我记得那时一车至少就是一整个半天甚至一整天,一个轮回下来,整个人不能动弹。太阳烤的人皮肤蜕皮。
水稻种子萌发的时候还要去看鸟,防止麻雀偷食。
阳历5月小麦成熟,要经过收割,捆扎,并用肩膀把它们运送到谷场,然后翻犁土地,很快就要为随之即来的水稻插作做准备水稻要拔苗,搬运,并用手指头一根一根的把它们安排到泥土里。这一切都人人工的,这样的方式在这块土地上延续了几千年。这样的过程谈不上愉快,因为在这样一个季节,刚好土地里的蔬菜还没有长出来,吃菜正是非常困难的季节,还要进行艰苦的劳作。
我在农村里长大,却谈不上对那里的生活有什么好感,印象中厨房中总有苍蝇飞舞,屋子里总有老鼠乱窜。上毛厕还得护着屁股,那些令人恶心的苍蝇会迫不及待的上来和它亲吻。
农村的美仅仅存在于一种类似印象主义的情节之中:当你把农村当作一个相框,站在相框的外面看这副风景的时候,你会看到大片的稻田或者油菜花,弯弯的小河,静静的村庄,轻缭的炊烟,缓步的农夫,确实会赏心悦目。可是一旦你扎进去,就好比不会游泳的人在岸上看水波忍不住诱惑就跳了下去,难受是必然的。
由于家庭如此困难,父亲一来需要帮助,二来精神上撑不开,他是个好面子的人,于是在城里上班的哥哥简直就是父亲的支柱,父亲算计他每月的工资比他自己安排的还要周密。
哥哥每个农忙季节的周末甚至都会骑自行车从25里远的城里赶回来帮忙干活。
那时候我正在念小学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家里连黑白电视都没有,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哥哥结婚,才买了台彩电----但那已是很晚的事了,因为哥哥的昙花一现的婚姻也是很晚才迫不得已的举行。
所以后来我跟别人说我基本都没有看多电视,在这个伴随电视长大的一代人而言,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父亲也是个不幸的人。
他的老爹是个杀猪的屠夫,没有给他提供任何成材的条件,唯一能让他继承的,就是让他也变成一个杀猪的屠夫----这不是一个什么体面的职业。如果说不够体面,能挣钱总还算补偿一下吧? 可是父亲在杀猪这个行当上可以说真的是没有赚一分钱。他没有到街上去摆个屠案,就靠过年的时候走家串户,给人家杀年猪,他是个好面子,好人情,好热闹,没有经济头脑的人,周围一遭的人都是老熟人,他又不好意思收钱,即使收了几分钱,他又喜欢打牌。他是个聪明的人,杀猪不好意思收钱,主人一般都会留他打牌----我们哪儿的乡间有打牌的风气。父亲善于计算,纸牌,麻将,九弧,等能打的很好,胜算的把握比较大,
由于家里经常缺钱,于是打牌便是父亲解决手头之难的好办法。
比较美好的回忆,是小时候父亲不管到哪里去杀猪,总要带上我,说是帮忙刮猪毛,不是去吃白饭的,可是我那么小,再说我非常讨厌猪身上的一切味道,特别是被放了血的猪用开水烫了之后褪毛,那个味道是难受的不得了,我才不给他剐什么猪毛。父亲带我去纯粹就是去大补,因为家里没有什么吃的,而我从小开始胃口就一直很好。于是每次满载而归。小时候我是养的胖乎乎的。
总之我是从心里厌恶杀猪这个职业,可是为了吃那一顿美餐,我还是跟父亲一起杀了几年的猪。父亲还打算让我接替他的职业。
可是如果你因此准备哪一天接媳妇让我去帮你老人家杀猪,那简直是笑话,因为我连如何捉猪的脚都没有经验,连杀一只鸡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谈给猪放血!
再说,那其实是个很有风险的活,农村的猪都是放养的,自由自在的活泼张大,筋骨好!挣扎起来特有力气,一刀把它捅死,很有难度!父亲放刀很准,真是名副其实的一刀封喉!但是如果猪的脑袋没有把握好,垂死的猪会很狠的给你一下子,让你很受伤!父亲就遭受个几次这样的风险!想起来真是让人心惊胆战!所以打死我也不干!
杀猪的一个好处是:父亲对猪的结构的了解,我想绝对是比外科医生对人体结构的了解还要精到得多! 当然他知道猪的哪一部分肉好吃。
乡下杀猪有一个传统是:吃饭的时候,屠夫要第一个动筷!
于是父亲总是把第一筷或第一勺的东西放在我的碗上!
于是,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那些自然生养的猪的精华都在我的碗里!-----这恐怕是跟班这么多年的唯一好处!
乡下人吃饭,总好象饿了好多年!
每一次杀猪,尽管做了那么多的菜,弄了那么多的肉,但他们总能把它吃个精光!
吃饭的时候,小孩的哭声,大人喝酒的碰撞声,总之我不喜欢那样的混乱局面。
父亲作为一个屠夫,却没有通常屠夫那样卤莽的印象,更象一个文人,他的这个特征在他的小儿子身上得到更全面的遗传。
在那个封闭的小村庄,在我之前,人们连个大学的印象都没有,从来也没有中过什么进士,举人什么的,没有任何的文化气息。
父亲,乡人,在我之前的人们都一直承受着这样一个文化局面。
不晓得那到底是个悲剧还是喜剧。
说它是个喜剧,是因为人们蒙在那样的鼓里,他就根本没有必要为读书的事操心费神。 他们也不必仰慕外面的奢华,所谓痛苦缘于比较中,没有对外面世界的了解,也没有比较的可能和必要。痛苦因此也是个不被觉察的事。
说它是个悲剧,是因为当我重返故乡,感受到那里的生活水平确实很低的,即使痛苦被掩盖,但它始终存在。
人们在同一个池塘里洗菜和洗马桶,在同一条河里担水和洗澡,没有一条象样的路,下雨的时候泥泞的土路给人的痛苦印象深刻:一脚踩下去,泥深的地方拔出来都费力,更为痛苦的是:很多的时候很没有鞋子!
我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每年大部分时间都打赤脚,遇到石头路就很难受~
阳历4月的时候小麦会生一种黑色的毛毛虫,它们会满地爬,爬到路上会塞满整个路面,看上去很恶心,我很害怕碰到它们,可是那毛毛虫的数量是那么多,路上连个放脚的空处都没有,只好赤脚蹦蹦跳跳的走,苦不堪言!
这种赤脚的局面会一直延续到10月下霜!有一次,冬天的早晨,我那小学2年级的张金华老师看我冻僵的脚甚至都难受的掉泪,把我父亲训斥了一顿,于是父亲赶快去给我买鞋。
读研究生的时候,不时去买葡萄酒来喝,人家真还把我当成小资了。
乡下另外一个特点是信息闭塞!
我在读大学之前甚至还从没有打过电话!
另外你也不可能接触到什么开明的人,信息的闭塞的一个特点是:人们对信息的选择也是封闭式的!有时候并不是缺乏开明的信息。
比如说:父亲喜欢听收音机,可是他偏偏喜欢听那些咿咿呀呀的老戏,我喜欢听纯音乐他不喜欢。于是收音机里传出的总是老不溜丢的玩意。
哥哥终于在城里上班了,我从来不晓得他那么笨的一个人究竟在那里干吗。但小时候我没有感觉出他有这么笨,只知道他在麻纺厂上班。
农忙的时候,他会在星期五傍晚骑自行车走25里路赶回来帮家里干活,周日傍晚又骑自行车赶回去接第二天的班。想想他也是很辛苦的。
究竟是他自己这么勤快懂事还是老爹要他回来,这个可能性还值得商量,我印象中记得是老爹对他说要他回来帮忙。其实哥哥是个比较好偷懒的人------对于 年轻人而言,偷懒本来是个近乎天经地义的事。
但是父亲具有盘算的本能,他会充分考虑到哥哥空余的时间,有如他盘算他的工资一样,用父亲的话说:这小子,特嘴谗,你不经常把他的工资给卡着,他会把它一下子花个精光,并且举例说:哥哥到城里不一年,便把城南城北所有好吃的水果都吃高了。------其实,现在我想:那个年代那么小的一个县城,能有什么好吃的?
可是父亲会在哥哥发工资的前几天赶到城里去,因为他的那位江湖大哥的夫人是麻纺厂的总会计,当然有权利掌握哥哥的工资,于是等到哥哥去领工资的时候,有时候他会扑空,来个嘴啃泥,气的半死-----被人槲底抽薪的感觉,对任何人来说可能都不是一桩愉快的事情,
于是哥哥好歹没有独立的气概,父亲以为把他好好的掌控了,可是他不曾料想到:他掌控哥哥的同时,也造就了哥哥依赖的习性,从此他事事靠父亲给他出主意,事事指望父亲给他安排,父亲怎么办得到呢?于是从此他几乎就没有离开过父亲,在很久以后的日子里,他们父子两经常吵架,打架成了家常便饭,父亲痛恨哥哥不能出远门,以解释他的心头嫉恨,可是那个小子到那里都干不了2个月,他又没有多深的文化,又怕吃苦。--------在我们这么苦的家庭里长大的哥哥为什么不能吃苦呢?至今我还搞不懂。
哥哥16岁去麻纺厂,之后开始恋爱,那时他喜欢上了临村的姑娘水莲。水莲是个聪明漂亮的姑娘,那时正在读初中,哥哥好象和她一起念过小学。于是哥哥给水莲写了封信,现在我们称那玩意叫做情书。
可是不晓得怎么回事,哥哥那封文理不通,字迹歪歪斜斜的给水莲的情书居然落到了水莲的班主任的手上,在86年左右的乡村中学,女孩子收到情书可不是一件可以忽略的事情,那个一本正经的班主任觉得把这封幼稚的情书大白于天下是他神圣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他在他的班级宣读了这封信----现在我想:他是不是侵犯了公民的通讯隐私权呢?他有什么权利私自拆开别人的信笺呢?可能那个乡巴佬没有见过城里来的信,并且是给他的那个黄毛丫头的学生的信,好奇之心如同害了香港脚一样一定要去挠一挠。一个十几岁的娃娃居然和外面的人谈恋爱,这在那个闭塞的中学当然是个新鲜的新闻,不捅出来热闹一番实在可惜!
那个可怜的娃娃怎么能抵抗这么大的压力?于是水莲含羞退学了。
她的家就在我上小学经过的路上。
哥哥继续追,看来哥哥是真的喜欢上她了,很多年过去了,哥哥提起水莲还是吁吁不已! 在哪个粗糙的乡下,哥哥认识水莲这样聪明伶俐的姑娘,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16岁的儿子谈恋爱,父亲知道后觉得这是一桩大事!既然那个娃娃就在村子上头,而父亲又和水莲的父亲比较熟,儿子和别人的姑娘谈恋爱,那么老两口扯扯当然是应该的了!
就好比他自己谈恋爱一样,父亲热情高涨,展开他那外交家的手腕,和水莲的父亲国兆联络上了。
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各色各样的人在展开他们自己的故事。
那时候我的足迹还没有跨出目之所及,被四围所环绕的山脉。我和姐姐每天都重复着从家里到3里外的学校这样的轨迹。
姐姐比我大三岁,留着留海,系个小马尾巴辫子,聪明的眼睛。不过那时候我可没有想到10年后她的命运会那么惨,人世间的很多事又有谁可以预料得到呢?
在家里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干活,即使我是父母疼爱的老幺,好歹也不能闲着,摘棉花,摘绿豆,放牛,抱麦穗,割猪草,插秧。。。。。。
我和姐姐是好搭档,我们干活的时候喜欢比赛,比如摘绿豆,要比谁摘的快,摘的多, 父亲在河边开垦了几块沙土地,那里会根据季节轮值绿豆,芝麻什么的。绿豆是很让人讨厌的东西:在成熟的季节,三两天的就要摘一次,否则它们就炸裂在地里了。姐姐通常比我摘的快,但是我会想办法,比如一开始她一只手拧着个篮子,一只手摘豆,我则弄个塑料袋绑在腰间,双关齐下,比她还快。有时候我们分工:比如两厢地,则一人一厢,谁先干完谁就可以玩了,当然我经常会选择小一点的,理由当然很充分:我小些!
我干事性子急,图快!绿豆成熟的季节正是河水充盈的季节,摘完了豆儿就可以去戏水。
喜欢戏水可能是男孩子的天性。
我们村三面环河,门前的大河水宽约20米,深平均一米五,深的地方有两米,浅的就一米,河床是石头底,干净~有一点不好就是容易伤脚。河的两边是草地,游泳完毕正好是摔交,打架,翻跟斗的好地方。浅水里还有小时候,我们村的孩子们就经常和临村的孩子们分成敌我双方,在那里甩石头,小孩子喜欢争强好胜----长大后我发现大人的这个德行并没有减多少,反而变本加厉!----砸起石头来不把对方打的逃回去决不罢休!
我从小生的壮,石头甩的远,因此可以站的远远的,把石头也甩的远远的,两边都有十几个小孩,那甩石头的场面还是很凶险的!好歹记忆中我好象从来没有受过伤1 倒是经常有小子被砸的哇哇大哭,一有人哭了, 大伙就好象树上的鸟儿受了惊,一哄而散!
后面的小河宽约2米,平常的时候平均只有50公分深甚至更浅,严格来讲不应该叫做河,而应该叫做溪!------那是个捕鱼的好地方。没有事的时候那些喜欢捕水的孩子就会在小河的某一段用泥巴把两头截起,中间的水用脸盆舀干,运气好的话可以捞上那么一碗菜,可以打一下牙忌。我天性不喜欢捕鱼,为此经常被父亲拿来和那些会捕鱼的孩子比:你看看,人家铁蛋,比你小,那么能捕鱼。。。。。啥时看你捉一条鱼回来了?
但是他这种激将的话没有用,即使是三寸深的水里面的鲫鱼放在我的面前我都逮它不着! yw那小孩,不要说鲫鱼,就是泥鳅的孙子,他也有办法把它弄出来!
还没有上小学的时候我就是村里面一般大的孩子中最早下水游泳并且是第一个敢跨河跨池塘游的人。
对于一个几岁的孩子来说,2米深,20米宽的河流或池塘确实是一个胆怯而刺激的挑战!我记得那些个跟屁虫的小孩子总是看我的行动行事,总是我第一个游在水面上,他们才开始试着学,总是我第一个游过了河,他们 才慢慢试着游过去。我是名副其实的孩子王了。
当孩子王虽然需要冒险,但是被人拥戴或者说依赖的感觉还是蛮爽的!再说那时候那里晓得冒险的后果?假如被淹死了,自己也不晓得后悔!-----哪里还有后悔的机会?就象我那个二哥,那小子3岁的时候就去池塘戏水----他也太早了点~ 结果掉进去了,捞上来已经傻了,要不是我父亲尽力抢救,可能小命也没了。
大概我下水的时候已经过了危险期,父母尽管多次叮嘱我不要下水,可是哪里顶得住诱惑?每当太阳西下,天空中燃红了晚霞,天空中有柔软兰色的蛋青质感的彩云,河水在潺潺作响,蛐蛐在两岸的草丛间鸣唱。..........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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